(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开展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政府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坚持合理预测、公开遇明、从严把关。统筹处理好当期与长远关系,严格控制PP项目财玫支出规模。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结论分为通过论证和未通过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人预算统筹安排。未通过论证的项目,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通过论证且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列人PPP项目目录,并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在PPP项目正式签订合同时,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持一致,防止因合同内容调整导致财政支由责任出现重大变化。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切实维护地方政府信用,保障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在上述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性文件是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该文件主要包括:①项目基础信息:②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⑧项目产出说明:④项目回报机制:⑤政府运营补贴支出:⑥风险承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