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的缺陷
发布时间:2020-02-25 12:09:05
PPP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有着其他模式不可比拟的显著的优势和特点。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PPP模式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陷。与政府部门的直接提供相,PPP模式是一种复杂的合作方式,它既然是政府部门对社会费本的择优选择,在其存续期内需要合理的分配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然而,风险和收益的分配经常会引发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并最终使得项目合作破裂。不完善的投资环境包括不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不可靠的财产权、低水平的基础设施和不是很有效的金融市场往往能够进一步加剧这些矛盾。因此,在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时,为了避免其存在弊端和缺陷,可以考虑些”分解模式".即政府部门通常会分别地而不是集中通过一个PPP合同来对PPP的各个部分进行采购,进而尽可能地规避相关风险。
PPP模式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一种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期间内,必然会涉及两者责任和义务的分配问题。因此,责任与义务、风险与收益的分配一旦不合理,必然会引发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并最终使得项目合作破裂。而实际情况中不完善的投资环境,包括不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不可靠的财产权、低水平的基础设施和不是很有效的金融市场,往往又能够进一步加剧这些矛盾。另外一个问题是,引人PPP模式之后,社会资本的介人一方面带来了新的资本投入、技术和管理,能够从总体上提高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但是另方面,社会资本大多数是利润导向型企业,会把服务重点放在风险较小利益较易获得的社会阶层,因此潜在的市场会在短期内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