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财政部发布PPP政策《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去年731中央政治局会议宣布“基建大放水”,PPP作为基建市场的较为有效融资手段之一,其发展空间可谓是短时间内放大。适逢PPP市场整顿告一段落,未来PPP发展何去何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对比此前PPP政策,下面我来给大家详细解读该PPP政策的几个要点吧!
一、新设5%政府付费增量红线,7%风险警戒线
(1)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
(2)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
(3)对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
解读:在文件中,除了之前被广泛认知的支出责任10%红线之外,还新设了5%政府付费增量红线与7%风险警戒线。对政府付费类增量项目设置5%红线,其实表意很明显,即严控在PPP项目对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造成一定负担。同理,7%风险警戒线及10%退库线也是设置了明确的标准,明确地方政府支出责任的承受的范围内。我们认为此项规定虽然看似十分严苛,但是在执行中难度并不大。
二、新增项目使用者付费比例不得低于10%
(1)对于规避上述限制条件,将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库。
解读:在财政支出责任已经达到5%的地区、并采用不合规方式打捆及打包的项目这两项条件。此条规定是鼓励在财政支出达到一定压力项目地,多使用使用者付费类项目。
三、PPP增量项目运营补贴支持不得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
解读:一般来说,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从PPP财政支出责任的构成来看,有直接支出责任,也有或有支出责任,如股权投资、配套投入等需要在前期投资建设阶段支出,属于政府的直接支出责任。我们认为,文件明确增量项目运营补贴支持不得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那么意味着不禁止其他支出责任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特别是政府的直接支出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PPP政策的几个要点的解读,大家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PPP政策的相关内容,记得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