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各国,交通基础设施是运用PPP模式的重要领域,也是较早的领域,中国也不例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收费公路、港口方面就积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2014年,中国开始了新一轮PPP改革,PPP模式在交通运输市场取得了很大发展,PPP制度逐渐成熟,PPP项目实践经验也不断积累丰富。
(一)不断完善PPP模式管理制度
为有效规范交通运输行业PPP模式的运用实施,根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的PPP实施指南、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同示范文本等制度文件,交通运输部先后制定了收费公路PPP操作指南等一系列文件,旨在加强规范和指导PPP模式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明确实施PPP模式的工作步骤、审批或核准程序和内容、车购税补助政策等。在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也积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如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评价论证要点指引(试行)》《四川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文本(2018年版)》等,这些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各地PPP模式实施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不断拓展PPP模式运用领域
当前,各地除了在收费公路领域应用实践PPP模式外,还在其他交通运输子领域积极探索实践。据了解,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北等多个省份在港口、内河航道、场站枢纽等领域运用PPP模式有新的探索和突破。福建等省份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水运工程上不同程度地运用PPP模式。浙江省已签约交通运输类PPP项目中涵盖了公路、港口航道、客运枢纽等。河南省提出以市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行业、地方政府资源,推动普通公路走政府付费PPP的发展路子,目前已有数个项目入选河南省十大PPP项目案例和财政部示范项目。2018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对为期三年(2015~2017年)的交通PPP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明确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已由试点转变为向全国全面推广发展。
(三)不断丰富PPP具体实施模式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不断丰富PPP应用,从经典的BOT模式向“BOT+EPC”“BOT+股权合作”“BOT+建设期政府补助”“BOT+运营期政府补贴”等模式创新转变。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存量项目转为PPP模式。如黑龙江省从已建成的收费公路中筛选出6个项目开展PPP模式探索;安徽省亳州市将在建项目S307普通公路采用TOT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补助”“BOT+政府股权合作”项目实施办法;河南省经省政府批准,创新采取省级交通企业与项目沿线政府、社会资本三方合作建设高速公路新模式;贵州等地在探索将道路沿线旅游资源纳人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开展旅游公路PPP模式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