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货币价值(VFM)指的是一个组织可以利用其可用资源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作为判断项目能否采用PPP模式的重要依据,资金价值评估是PPP项目识别阶段的核心工作之一。根据财政部《PPP货币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财建〔2015〕167号),货币价值评估分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目前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定量评价。未能通过货币价值评估的项目不能以购买力平价模式实施。
1。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的重点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与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六个基本评价指标: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创新激励、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融资能力。
(1) 全生命周期集成度指标主要评价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能否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实现长期、全面的集成。
(2) 风险识别与分配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是否充分识别和合理分配了所有风险因素。
(3) 绩效导向和创新激励指标主要考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是否落实节能环保等支持国内产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否鼓励社会资本创新。
(4) 潜在竞争程度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内容对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的吸引力。
(5) 政府机构能力指标主要考核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依法履行义务、开展行政监督和项目实施管理的能力。
(6) 融资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的市场融资能力。
在所有评价指标中,六项基本评价指标的权重为80%,任何一项指标的权重一般不超过20%;补充评价指标的权重为20%,任何一项指标的权重一般不超过10%。每个指标分为五个等级,即有利、有利、一般、不利和不利。相应得分分别为100-81、80-61、60-41、40-21和20-0。项目同级财务部门(或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分等级,制定明确、准确的各项指标评分标准。评分原则上大于60分(含60分)的,定性评价合格;否则定性评价不合格。
2。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主要是比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价值,计算项目的货币价值,并判断地租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了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定量评价的前提是PPP模式的产出绩效与传统政府投资模式的产出绩效相同。通过比较政府净成本的现值(PPP值)和公共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比较值(PSC值),可以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其中,PP值可以等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资等各项财务支出责任的现值,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务承载力论证指南》(财建〔2015〕21号)及有关规定测算,PSC值为以下三项费用全生命周期现值之和:
(1)参考项目建设净成本,运营维护;(2)竞争中性调整值;(3)项目总风险成本。购买力平价值小于或等于购买力平价值的,视为量化评价合格;购买力平价值大于购买力平价值的,视为量化评价不合格。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形成货币价值评估结论后,完成货币价值评估报告的编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上传电子版报告提交PPI综合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