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获取PPP项目的过程,也是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PPP项目认定、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的过程。由于PPP项目的复杂性,政府选择社会资本的过程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传统政府采购有很大的不同。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都对PPP项目社会资本的选择程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行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建〔2014〕113号)和《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财建〔2014〕215号),社会资本的选择PPP项目可分为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编制与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和合同签订等四个步骤。无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方式如何,均应遵循上述程序。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政府按照财政部的规定选择社会资本的程序。
1、 资格预审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政府采购PPP项目时应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及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加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的响应,实现充分竞争。
1。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社会资本预审合格的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项目实施机构。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项目授权机构、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采购需求、社会资本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制合格社会资本参与数量等内容竞争,以及有限的方法和标准。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评审组评审
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机构成立评审组,负责PPP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城市评估组由5名以上项目实施组织代表和评估专家组成,其中评估专家不得少于评估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由项目实施机构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专家和一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组织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项目评审。
三。资格预审结果
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超过3家,项目执行机构可以继续编制采购文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少于3家,项目执行机构应在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内容:资格预审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仍不足3家,可依法变更购买方式。资格预审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评估报告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二 采购文件的编制和评审
项目采购文件社会资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也是专家评审投标人的依据。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项目采购文件一般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
1。项目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项目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邀请书、竞争对手须知(包括盖章、签字、盖章要求等)、资质、资信和业绩证明文件、采购方法等,政府对项目实施组织的授权、实施计划的批准和相关项目批准文件的编制、采购程序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开放时间和地点、定金支付金额和形式、审查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PPP项目合同草案等法律文本,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中项目合同变更的细节,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是否允许参与竞争和资格后审,等荣。项目采购文件还应当载明,项目合同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项目合同经批准后生效。
如果是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谈判采购,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项目采购文件还应规定评审组根据与社会资本的谈判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内容,包括技术和服务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和项目合同草案的条款。
2。评审组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估组不得在评估阶段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市场检查。允许任职资格的,审查组应响应文件审查,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3、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和最终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工作。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程序是PPP项目政府选择社会过程中一个相对特殊的环节。
三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和最终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工作。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程序是PPP项目政府选择社会过程中一个相对特殊的环节。
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人数由项目实施单位确定,但至少应包括财务预算管理部、行业主管部门的代表,对于涉及价格管理和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包括价格管理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的代表。评审组成员可以作为谈判组成员参加采购结果确认的谈判。
2。确定中标前和收尾社会资本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在签订项目合同前,就项目合同中的可变细节与候选社会资本及其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确认和协商,首先达成协议的候选社会资本为预中标和收尾社会资本。确认谈判不涉及项目合同中无法谈判的核心条款,不与排名靠前的社会资本重复谈判,并终止谈判。
三。谈判备忘录的签署与公示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确定预中标、预中标社会资本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预中标社会资本签订并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相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编制的预中标结果和项目合同文本,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宣传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以社会资本预中标和合同关闭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为附件。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项目合同内容不得公开。
4、 合同签订
1。中标及成交通知书
项目实施机构对中标前及成交结果和拟签订的项目合同文本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和成交结果,同时发布中标和成交通知书。中标公告和成交结果应当包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的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主要中标或成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及返还机制等);评审组及采购结果确定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2。PPP项目合同签订及公示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及交易函签发后30日内,与中标及交易的社会资本签订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PPP项目合同。如果需要为PPP项目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应重新签订PP项目合同,或就PPP项目合同的延续签订补充合同。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自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PPP项目合同,但PP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