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PP项目中联合体的作用
PPP项目中,联合体能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单独个体因巨额履约保证或资本金而产生资金负担,分散单独个体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资信实力、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增加共同承担项目完工的可靠性。但如果成立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则不属于《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联合体。因此各社会资本方组成临时性的合伙型联合体共同参与项目,以期获得合作各方的双赢或者多赢以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PPP项目联合体与传统建筑工程项目联合体的区别
(1)联合体成员的主体要求不一致
在传统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中,依照《招标投标法》第31条第1款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但是在PPP项目中部分法人或组织则不能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联合体投标。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第2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4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第1条等规范性文件中对地方政府所辖的融资平台公司参与PPP项目做了排他性规定;《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本身也不能作为社会投资人参与PPP项目。
此外,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中,联合体方不仅仅局限于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或是勘察设计方,在该类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主要是金融机构、施工方以及运营方。在联合体的组成中,或是以金融机构与施工方组成,或是以金融机构与运营方组合,或是金融机构、施工方及运营机构联合构成。但在个别特殊项目中,针对政府项目的特殊需求,还会要求具有目标项目要求的特许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范围不一致
PPP项目中联合体依照项目具体模式的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义务,其中融资义务是不可或缺的,例如BOT项目中则承担融资、建设、运营及到期移交责任:在B0O则承担融资、建设、运营的责-.-.但是在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联合体中,则主要承担工程建造责任。
(3)在项目招标前程序中联合体发挥作用不同
在PPP项目中社会投资人联合体的相对方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但是在传统建筑工程项目中项目的招标人或是发包人是没有主体身份限制的。同时,PPP项目可以分为由政府方发起的项目和由社会资本方提前介人发起的项目,在后者这类项目中,社会资本组成的联合体则在项目立项、调研等阶段已经深入介人项目的标前程序。但是在传统的建筑项目中,尤其是公开招标项目中在正式招标前投标联合体是不能介人项目,否则面临违反招投标法的风险。
(4)在选择项目中标主体程序中联合体的权限不同
在传统建筑工程项目中,依照《招标投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的项目必须招投标外,其他项目可以选择是否招标。在招标程序过程中,投标联合体只能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或是招标答疑。
在PPP模式下,依照《政府采购法》第26条第I款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在上述采购方式中,例如在竞争性磋商程序中,在采购文件响应阶段,投标联合体可以与招标人针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谈判。
(5)联合体对外承担的风险范围不同
PPP项目中联合体的风险承担范围大于传统建筑工程项目联合体的风险范围。在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原则中,一般除了政府方承担的非商业性风险部分,例如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征收风险等,其余风险由社会资本方即联合体承担,例如政府信用风险、融资风险、土地获取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建造风险等。
3.PPP项目联合体不同于PPP项目的项目公司
在PPP项目中,中标的社会资本联合体或是联合体与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会专门组织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具体PPP项目的实施主体。PPP项目公司一般情况下可分为,由政府指定平台公司参股的项日公司和没有政府平台公司参股的项目公司。
(1)两者性质不同
PPP项目中由社会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团体,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项目公司则是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组织。但两者具有关联性,项目公司是由中标的联合体成员依照PPP合作协议中的约定组建而成,联合体各成员是项目公司的股东。
(2)两者发起时间不同
PPP项目联合体是在社会投资人在项目标前程序中即已签订标前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项目公司则是社会资本联合体在成功中标取得合法的项目参与主体资格后,组建成立的专门法人组织,或是在中标后以人股已存续的项目公司。
(3)存续时限不同
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联合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其存续期限也各不相同。若PPP项目没有中标,则依照联合体标前协议的药定,此时联合体关系解除;若PPP项目中标,则联合体直到项目约定合作期限结束时联合体协议解除。
项目公司也因其PPP协议中药定内容的不同其存续期限不同。一类是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完成清算解散;另类是项 目合作期限届后项目公司继续正常运营,例如政府方收购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或者经政府方同意由社会资本收购政府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后项目公司继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