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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在中国发展历程第二阶段

发布时间:2020-02-25 12:36:37

第三阶段:两法合一、分工初定、纵深发展阶段(2016年7月至今)

这个阶段开始的标志是2016年7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为PPP立法定调:两法合一,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立法进程。并按“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划分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事务分工。

从2016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至今,PPP领域的标志性事件主要有:

1.两部委首次双剑合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工初定。在国务院的统一思想指导下,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5月首次双剑合璧联合发文,共同印发了《关于进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金[2016]32号),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要联合发文,对于仅涉及本部门的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至此,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两个PPP主管机构形成了统一战线,共同推广PPP。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分工,201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明确了发改委系统负责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农业和市政工程等七大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推广工作。财政部也于2016年8月下发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该通知有--项重要内容,即“两标并一标”制度:“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2.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批.第三批推介项目和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相继出炉,项目落地加速。继2015 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推介了第一批共 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的项目后,2015年12月和2016年9月,又相继推出共1488个、总投资2.26万亿元的第二批推介项目,和共1233 个、总投资约2.14万亿元的第三批推介项目。至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推介的三批推介项目共计3764个,总投资超过6.37万亿元。财政部继公布了前两批236个、总投资8389亿元的示范项目后,又于2016年10月正式公布了第三批共计516个,总投资1.17万亿元的示范项目。至此,财政部公布的三批示范项目共计752个(有个别项目调整出示范项目),总投资超过2万亿元。财政部等二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

(2016)91号)除公布第三批示范项目外,还有两个重要内容:一是要求第一批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采购;第二批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逾期未完成采购的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第三批原则上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二是明确了PPP项目的土地政策。在实施建设用地供应时,不得直接以PPP项目为单位打包或成片供应土地;除通过规范的土地市场取得合法土地权益外,不得违规取得未供应的土地使用权或变相取得土地收益,不得作为项目主体参与土地收储和前期开发等工作,不得借未供应的土地进行融资;PPP项目的资金来源与未来收益及清偿责任,不得与土地出让收入挂钩。

3.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的PPP操作指南一《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出台。该导则是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最重要的PPP规范性文件,使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模式更加完善。该导则有以下几个亮点:(1)建立发改系统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库;(2)准入环节为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发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与财政部“两报告一方案”不同;(3)项目可研报告中可包含实施方案,可不再单独编写PPP项目实施方案;(4)明确可以

“两标并一标”;(5)明确可以变更项目法人:(6)鼓励地方政府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7)允许社会资本选择与土地招拍挂同时进行。

4.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原则,明确了“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立场。同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法发

[2016]27号),重申了保护私有产权、不能新官不理旧账的要求。12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将公开;各级政府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政府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亮相";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其中包括加强PPP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等。三个文件出台时间间隔只有一个多月,足见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与市场之关系的重视,就是要补齐“依法行政,限制公权力”和

“保护私有产权"的短板,激发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

5.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PPP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公布了各自的PPP专家库。其中财政部PPP专家315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343名。两部委共同专家(双库专家)63名。此外,2017 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3月,财政部公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8号),并开始建设相关信息。两部委的专家库项目库、机构库等基础工作都进一步完善。

6.财政部PPP信息公开制度出台。2017年1月,财政部下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该办法是财政部PPP信息公开制度的正式文件。PPP 信息公开制度是规范PPP模式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是PPP模式的又--重要里程碑。该办法规定了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分别需要公开的内容,规定了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两种信息公开的方式,并规定了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管理。

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促进PPP融资的工作成效显著。国家发展改革委先是于2016年12月底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698号).推出PPP资产证券化,并于2017年3月10日推动首批四单PPPABS落地;紧接着于4月25日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发改办财金[2017)730号),开启了PPP项目建设期融资的专项债时代。财政部先是于5月推出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土地储备债券融资工具纳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紧接着于6月7日印发《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开启了财政部版的PPPA-

BS。两部委在促进PPP项目融资落地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和尝试,必将极大地提高PPP项目的可融资性,提高PPP项目落地率。

8.财政部连发文件,再次重拳规范地方政府变相融资。2017 年4月底和5月底,财政部接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

(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

(财预[2017)87号),对国办发[2014)43号文之后出现的且饱受业界争议的政府出汤兜底融资(包括平台公司融资、基金融资等)、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等违法违规变相融资进行了统一规范。

总体来看,第三阶段属于PPP模式的纵深发展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力推动PP的坚定导向下,PPP主管机构也开始针对PPP一系列问题 进行调整和优化尽管PPP基本法"尚未出台,也还有很多问题尚需要时间去解决,但只要看清了PP对改变投融资模式,稳定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的意义,就应该对PPP的木来保持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