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合作期限受法律及相关政策限制。一般来说,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因此,PPP项目合作周期长,但在PPP模式下有很多具体的运作模式。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的收益水平等因素,不同的PPP项目的合作期限是不同的。然而,PPP模式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对PPP项目的合作周期有限制,包括PPP项目合作周期的最小和最大限制。
第一,PPP项目合作的最短期限。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57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因此,在PPP项目的实际运作中,项目的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但《通知》并未进一步讨论10年以下的例外标准。对于10年以下购买力平价项目相关事项的审批和确定,没有具体规定由谁负责。实践中,当项目运营期不足10年时,应在批准PPP项目实施计划时进行评审,最终由政府确定合作期不足10年。二是PPP项目合作的最大持续时间。
根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使用年限,根据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确定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最长不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特许经营期限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因此,特许经营项目的最大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但在具体情况下,可以超过30年。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期限需要30年以上的特殊判断因素是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特许经营合作期限的调整主体是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理论上讲,特许经营模式是PPP模式的具体运作模式,仅适用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工程等特定行业。
然而,在我国PPP模式规范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是衡量PPP模式政策有效性的最高标准之一。因此,在PPP项目的最大合作期限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可以参照《关于PPP项目的管理规定》。此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可以限制公私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例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由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一)政府还贷的收费期限,按照还贷、还贷、收费还贷的原则确定,“15年内不得超过 ". 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规定的公路收费贷款的最高期限不超过20年。
(2) 经营性公路收费使用年限不超过25年,按照投资回收、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国家确定的公路服务收费年限不超过30年,由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道路项目属于经营性道路的范畴,因此PPP项目最长合作期不超过25年。国家在中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公路收费最高期限不得超过30年。因此,PPP项目合作期限的限制包括最小和最大。在实践中,既要注意PPP模式相关政策对PPP项目合作期限的相关规定,也要注意PPP模式适用于项目前期城市的相关规定,以确保PPP项目合作的持续时间及相关规范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