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调价机制是PPP项目合同的重要条款,也是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承包指导意见》明确指出,“PPP项目合同应当按照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社会化的原则,合理规定项目服务价格和调整机制负担得起。具体内容包括:(1)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定价调整。执行政府批准公布的项目服务或产品价格,遵守政府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配合政府价格调整工作,如价格听证。(2) 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及调整。运营期价格调整机制,包括价格调整周期或触发机制、价格调整方式、价格调整程序及各方权利义务。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论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聚丙烯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定价和价格调整机制通常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因素挂钩,影响经营性补贴支出责任。在可行性缺口补贴模式下,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受用户支付金额的影响,而用户支付金额随定价和价格调整机制的不同而变化。在计算经营性补贴支出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定价和价格调整机制的影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明确指出,“在政府支付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项目公司的建设成本和运营维护成本,通常考虑同行业平均收益率、用户满意度和类似市场服务价格进行调查和评审;在用户付费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除考虑上述因素外,还需要考虑公众承受能力、价格弹性、劳动力价格指数等因素,消费指数等价格调整标准需要注意对项目的性价比和财务能力的影响。
从以上政策法规可以看出,PPP项目的通货膨胀直接影响到财政支出水平和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合理设置价格调整机制对PPP项目的所有参与者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将政府的支付控制在合理的预算之内,而且能有效地保证社会资本在一定风险下的合理回报,从而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