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PP绩效监管工作严阵以待
运营阶段的管理是决定PPP项目成败的关键,对于项目运营阶段的监管要关注绩效,将绩效标准集成化、精细化、定量化,以结果为导向设计长期绩效考核机制。重视运营监管同时还要加强项目中后期的维护和绩效评估,以维持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PPP项目的维护直接关乎PPP全寿命期的成本和收益,对PPP项目在运营期的有效监管应涵盖关于维护要求的监督。当然,确保PP项目在运营期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收到运营收入和/或政府补贴,与项目可以持续运转进而接受监管和考核是相辅相成的。
2019年,随着大量PPP基础设施项目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逐步进入运营期,真正考验政企合作效果的时刻也即将来临。地方政府要按效支付费用或补贴,就需逐步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并加强监管,如此-来,过去低价抢项目的中标企业可能就会面临考验。在这一时期,社会资本提高PPP项目的运营能力,政府重视和加强PPP的有效监管,才有可能确保项目成功。
(二)PPP争议解决事项趋多
随着PPP的发展,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违约问题将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2019年,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信用将开始接受真正的考验,其中部分地区会由于过去急着上项目、前期工作粗糙、忽视财政风险、轻视合同与流程等,开始拖欠付费和补贴,甚至违约。而企业的应收账款延期或被不足额支付,也将导致这些企业要求合同赔偿或合同终止,这反过来又将进一步推高政府违约的概率。上述违约问题首先会给企业的现金流增加极大的压力,如果没有提前设计好对策或未能在短时间内妥善解决,其后果最终将体现为项目无法按期完工或持续运营,双方可能从理想中的双赢沦落到双输的局面。同时,针对地方政府违约的约束机制和风险应对体系尚不健全,一且违约发生,这个因素也将大大挫伤社会资本继续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此外,随着项目的推进及宏观环境的变化,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关于PPP项目的各种争议会在2019年逐渐增多,能否迅速有效地解决争议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可持续性。争议解决一方 面靠事前预防,重点是加强财政风险控制,避免因地方政府谋求眼前利益和短期政绩,末经严格测算和审核即承诺过高的财政补贴,由此导致过大的财政支出压力所带来的政府债务风险和相应的社会资本方的投资风险。另方面要靠中央立法、顶层指导,即通过立法给出框架,然后再通过陆续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给出法律框架下的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目前,对于PPP项目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尤其是:能否采用仲裁,一直存在争议。①关于PPP合同的性质,业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其属于行政合同,其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另一种则认为其属于民事合同,可以通过调解、民事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法律上对于PPP模式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是民事关系还是行政关系尚未有统-定论。虽然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致明确了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是平等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即PPP模式下合作双方的关系属于民事关系,但《行政诉讼法》却规定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而特许经营协议又是PPP协议的主要形式,这两种不同的界定对PPP模式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阻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PPP协议的属性应根据内容确定,其中涉及行政规划、许可、处罚、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的争议,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典型的是特许经营协议内容本身的争议;而内容上设定民事权利义务、有关协议的履行、变更、接触等行为的,属于民事争议。2落到实践层面,PPP合同既有行政属性又有民事属性的现状,导致围绕PPP合同的争议还有很多问题嘻待解决。首先,政府在项目上的监管和合作的双重角色,需要司法系统运用立法技术,基于不同情境做出明确且适当的划分,从而确保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平等的前提下设计争议解决机制。其次,在合同层面,需要建立或明确PPP合同管理机制或机构,履行相应职责以规避和解决重大的合同争议,包括:界定各方责任和建立沟通机制;监控合同风险,督促各方有效履行合同职责,建立及时和健全的报告机制等;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调整、争议解决、重新谈判与合同终止等;管理合同到期和资产交接,确保项目到期时资产符合交付标准和约定的支付条件等。
(三)PPP合同签订更加细致
PPP协议是PPP项目的核心合同文件,用以划分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的责任权力和风险分担,也是政府管制投资者的主要法律工具。PPP协议的形式和具体条款虽因项目不同而变化,但仍通过不变的核心要素影响着其他合同,如投资和融资、设计和建造、运营和维护、用地、担保,以及监控和变更程序、争议解决机制等,并将所有这些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整体。我国一些已签约的PPP项目之所以在实践中出现资本金和债务融资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在签约前未考虑PP合同生效和融资交割条件。融资交割条件通常是循环的,只有资金可提取时,PPP 合同才生效(即资金可用是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反之亦然。所以,常见的做法是通过草签与正式签署合同来解决循环授权和互为前提的问题,并在草签时就要求投资者递交履约保函。
PPP的绩效监管和考核问题也需要更细致地考虑。常见的问题主要围绕项目如何按期完工展开,比如工程范围的变化、工程进度与工期问题、技术与设计变更问题、绩效合规与支付配套问题等。由此可以预测的是,包含建设与运营的PPP项目与绩效相关的争议将会很多,而解决争议的过程和方式也会耗时很久,操作也会相对复杂,因此,更细致地探讨PPP合同条款、更谨慎地签署PPP合同,将是2019年的新趋势。
(四)PPP数据与咨询出现新行情
2019年PPP行业会进一步受益于数据蓝海的效用。政府的规范管理、企业的投资受挫等,都将促使各方理性看待和实施PPP项目,也倒逼地方政府对其加强监管。面对如此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监管越来越需要依靠信息化手段,因此,依托数据分析和信息化手段的蓝海市场将逐步显现。随着PPP项目越来越规范,各方对PPP项目数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的物有所值评价越来越靠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决策越来越精细,咨询公司的竞争将越来越依赖于数据积累与精细化服务。
随着我国PPP项目数量的增加与数据的积累,PPP 项目在不确定情形下的财务测算将越来越精细,以利用大数据对风险进行可靠的定量评估,进而有效提高对PPP项目风险的识别和管控能力。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对比,能准确识别和量化项目中的潜在风险,及时制定应对策略,从而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此外,造价公司可以利用其积累的成本数据参与PPP项目全方位全过程咨询,补齐PPP咨询公司缺乏数据的短板,因为翔实的数据是真正做好VIM/财承评估/绩效与监管等咨询的重要基础。
同时,利用大数据可以提升PPP项目的运营效率,包括促进项目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提高成本测算和控制的准确性,增强市场评估的把握性,提升制定策略的针对性等,以实现高效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进而提高经济效益,最终实现PPP项目的可持续化经营。
2019年,在PPP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将有咨询新业务出现,为PPP项目助力。有实力的企业开始真正考虑运营、集成全产业链,部分金融机构开始尝试真正基于项目融资的放贷。过去几年,许多依靠“两评一案”和项目合同挣足了咨询费的咨询公司,将在2019年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针对项目落地后的执行、履约、监管和退出等环节的服务将是新的咨询需求方向。随着咨询需求的复杂化和深度化,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咨询市场将迎来变革,大咨询和全过程咨询会逐步增多,缺乏行业专业性和数据积累的咨询机构将被淘汰出局。
(五)PPP能力建设更受重视
PPP项目的成功需要政府的支持,相应地,对政府的综合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有效的项目管理、严谨透明的物有所值分析和产出期望、合同期内的有效监管等,都要求政府具备PPP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能够理解PPP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融资方式等。当这些方面的能力不足时,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咨询来提升。目前,不合规的PPP项目尚未对市县领导和其他部门领导产生明显影响,但财政局领导往往可能因为坚持原则而被视作“恶人”。恰好推动PPP四五年也到了换届期,越来越多负责PPP的官员(不限于财政局)也主动或被动转岗。现在越来越多地方开始采用联席制、大咨询,组织官员进行更专业的PPP培训,希望借助培训机构的协助做好PPP。
这几年形成的大量案例和相关数据有待分析和总结,PPP 学术研究迎来新机遇,越来越多的师生选择将PPP作为研究选题,业界也开始总结经验和再学习,培训市场开始逐步回暖,但业界对培训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越来越专业、越来越细化。同时,在中央规范PPP的政策下,PPP 参与各方也更加明白:不学透PPP的理论和内涵,就不理解PPP的政策和目的:不了解国内外PPP的现状与趋势,就难以选择适当的战略与战术:不掌握PPP的实操流程与经验,就无法做成合规的PPP项目,从而可能导致项目被清库,最终承受高昂的时间成本和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