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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投融资的方式

发布时间:2020-03-16 12:23:28

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投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银行通过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等信贷融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信贷资金。从融资性质看,这类融资属于负债融资,属于表内融资和间接融资。二是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个人或机构投资者的融资资金,通过认购信托计划、资本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方式投资于PPP项目公司的股权、资本或债权,属于表外融资融资,也是直接融资(但不一定是股权融资)。融资资金可用于通过购买资产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方式为项目公司债权融资。

此外,银行还可以担任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承销商,为PPP项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票据(PPN),并直接为项目公司融资。但是,由于短期融资和中期票据对融资主体和债务的要求较高,作为特殊目的公司的PPP项目公司很难发行,因此在PPP项目融资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本书对此未作论述。

2015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简化公司债券审核报告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方式改革的意见》(发改办基〔2015〕3127号),其中提出了鼓励商业银行以“债贷结合”方式承销公司债券的创新性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综合融资协调能力优势,鼓励商业银行向银行融资,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方式,承销以

Debt Loan组合形式发行的公司债券,探索专项委托审查等方式,促进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全面防范财务风险”。这一规定突破了商业银行不能承销公司债券的限制。但这种创新仍在探索中。

一。信贷融资是银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方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信贷融资有不同的业务类型。

按会计科目划分,可分为表内信贷融资和表外信贷融资。表内信贷融资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表外信贷融资主要包括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担保(担保)、信用证等。

按期限分为短期信贷融资,中长期信贷融资。短期在1年以内(含1年),中期在1年至5年(含5年),长期在5年以上。

按担保方式可分为信用融资和担保信用融资(包括担保、抵押和质押)。

按性质和用途可分为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承兑汇票等信贷品种。

根据贷款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一般贷款、联合贷款(两家银行)和银团贷款(三家或三家以上银行)。

对于具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质的PPP项目,银行上述信贷融资通常采用固定资产贷款、流动性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上桌,期限一般为中长期信贷融资(固定资产项目配套流动性贷款除外,一般期限为1-3年)。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最重要的融资工具。

一些银行将固定资产贷款分为三类: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如果是的话,这本书主要是指基础设施贷款。

事实上,银团贷款并不是与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并行,而是在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额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降低融资风险,三家以上银行组成银团共同为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融资,这是一种固定资产贷款。

由于PPP项目融资的特点和有限的追索权,理论上PPP项目的融资担保方式应为信用担保,即无担保信用融资(但在实践中,很难完全实现信用融资)。表外信贷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承兑一般用于贸易,但很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担保(担保)业务中的工程担保,如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预付款退款担保,在工程建设中应用广泛,通常是施工企业向银行申请,银行向业主出具担保;银行在表外业务中的融资将在下一部分详细论述。

银监会对与PPP项目融资关系最为密切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贷款有专门规定。2009年,银监会颁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三办法一指引”)。其中,《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2。金融融资,如上所述,金融融资是银行的表外融资。融资方式为:银行作为资本中介,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需求,根据内外部主体评级和债务评级确定融资的发行限额、信用增级措施和风险控制条件,并通过借款人和被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制作相应的融资信息披露文件,以特定投资者群体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或非社会公众定向,将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出售给合格投资者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计划和资金管理计划为借款人提供资金。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融资不仅是表外融资,也是直接融资(银行只是充当资本中介,而不是借款人的直接对手)。它可以为借款人提供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