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的PPP项目大多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因此项目建设条款通常属于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工程建设条款通常包括设计和施工两部分。
1。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性,总体上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建筑设计)三个阶段。
(1) 项目设计责任主体及分工。项目设计责任主体,属于公私合营项目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PPP项目合同中设计工作的分工往往不同。设计工作的共同分工是:首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完成。如果PPP项目是由政府发起的,政府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表的编制;如果PPP项目是由社会资本发起的,社会资本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表。二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项目公司完成。PPP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公司负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或定稿,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2) 项目设计标准。在不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商定项目设计标准,并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
(3) 设计评审。对于项目公司负责的设计工作,政府有权在一定时间内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但政府的检查和建议并没有减少或免除社会资本的设计责任。
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一般来说,PPP项目合同将明确规定项目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
(1)施工标准。与项目设计类似,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的项目建设标准,具体标准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
(2) 施工时间要求。在PP项目合同中,将明确约定项目的工期和进度。在竣工时间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中,具体竣工日期或开工日期将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3) 政府干预和监督。为了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保证工程按时开工,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政府往往希望对工程建设进行必要的监督或中介,通常在聚丙烯工程合同中规定一些条款保障建设期政府的监督和干预权。但项目公司是PPP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政府对项目的参与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在合同中明确政府中介的原因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