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协议的前提条件是指PPP项目协议的某些条款生效所必须满足的具体条件或PPP项目运行的必要条件。不符合具体条件的,由有关主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的后果。设定PPP项目协议的前提条件,对于项目公司来说,在项目实施前,给予一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融资等准备工作,不会影响项目期限的计算和项目收益的获取;对于政府来说,项目公司只能在满足融资交付、审批程序等前提条件下,正式实施项目,有利于项目公司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PPP项目协议前置条件的内容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正式实施前需要满足的前置条件也有所不同。实践中常见的先决条件包括:一是完成融资交割。融资结算完成,是指项目公司除股东投入资金外,与资金提供方(包括银行)签订所有融资文件,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合法发行的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为项目融资的目的,以及融资文件要求项目公司获得资金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在豁免的前提下得到满足,资金提供者应当向项目公司发放融资资金。融资交割的完成是PPP项目合同最重要的前提。只有项目公司和融资方能够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践中,根据项目双方的约定,融资交割的完成形式可能有所不同。对政府而言,为了掌握PPP项目的融资进度,PPP项目协议将规定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提供融资交付材料的复印件。此外,融资问题也很复杂。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协议中约定完成融资结算的条件时,应尽量考虑融资事项的期限,设定合理的期限完成融资结算,并尽量约定完成融资结算的宽限期。即融资期限约定完成的延长机制。
二是获得项目相关审批。PPP模式适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市,因为根据中国法律,项目公司实施PPP项目可能需要履行相关的行政审批程序,只有获得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才能保证PPP项目的合法合规运营。在PPP项目协议书中,为了保证PPP项目的顺利审批,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一般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设定项目相关审批条款,即项目审批一般由控制权最强的一方来满足执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最有效率。如果项目公司能够自己迅速获得相关批准,则该项义务可以由项目公司承担;如果项目公司在没有政府协助的情况下无法获得相关批准,则政府有义务协助项目公司获得批准;有关批准属于政府批准机关的,由政府负责取得。
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如果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满足PPP项目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另一方不同意免除或延长期限,约定守约方有权终止项目协议。因不满足先决条件而解除合同的,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外,其他权利义务终止。同时,为了更好地督促项目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并达到相关前提条件,在实践中,政府通常要求项目公司在签订PPP项目协议时提供履约担保,以代替社会资本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或担保。是否要求项目公司在具体项目中提供此类担保,担保金额,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是否要求项目公司在投标阶段提供其他担保;是否有其他激励项目公司满足前提条件的机制,如项目工期或支付机制的设置;项目公司未能满足前提条件的风险和后果;项目未能按时实施而导致政府面临的风险和后果;以及前提条件对项目的影响。
如果项目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达到先决条件,且政府方未能同意免除先决条件,政府方有权收回担保金额。如果未能提供履约担保,如果不符合当前条件,守约方仍可以选择终止PPP项目协议,违约方应根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